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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健)

公告时间:2024-04-26 17:50:23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杨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
司内部文件规定,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
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
本人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杨健,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自2022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现就职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历任民商法学博士后、讲师、副教授,现任教授,
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国际法教研室主任、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国际法
学科带头人、国际法学科导师组组长、国际仲裁导师组组长,现任广联航空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报告期 以通讯 是否连续
内会议 现场出 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报告期内 实际出
姓名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自参加
杨健 6 0 6 0 0 否 2 2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未有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的情况;未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6)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关于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关于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1 次会议,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将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赋予的职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落实情况;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计划安排及审计进展,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股东的利益。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情况,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对外信息披露,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本人充分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关注公司合规运作情况,认真审阅董事会相关议案并独立表决,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可能存在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回购公司股份等相关事项,并发表了明确意见(详见独立意见相关内容)。
相关事项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及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助力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 健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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