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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5 22:45:13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部分 2023 年工作回顾
一、总体经营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市场地位
报告期内,为响应国家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号召,公司在立足于成熟稳健增长的清洁能源投资、开发、运营的基础上,在能源结构、业务模式及能源应用三方面进行优化转型,并将最终成为新型电力系统综合服务商。具体包括:
(1)优化资产结构:发力分布式光伏和投资开发储能电站,快速提升可再
生 能 源 业 务 占 比 。 2023 年 10 月 12 日 , 公 司 公 告 收 购 协 鑫 新 能 源
(00451.HK)583.87MW光伏发电项目,同时转让多个化石能源发电项目,使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从2022年末的24.9%提高到2023年末的43.4%;同时,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业务,进一步突破公司可再生能源装机量。随着新能源占比的不断提高,公司顺势开拓电网侧和工商业储能市场,为创建稳定、安全、高效的电力系统保驾护航。
(2)拓展能源应用:丰富C端商业应用场景,打造“光储充”一体化补能业务。公司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充换电服务,补能业务面向C端用户,打造“开鑫充电”的品牌形象。采用协鑫“光储充”一体化解决方案,结合各种应用场景的特点,加速投入全液冷超充、直流快充、交流慢充等高质量充换电产品,打通绿色出行“最后一公里”,为车主提供极致的补能体验。
(3)提升核心能力:打通源侧到应用侧的业务链条,提升综合能源服务的盈利能力。随着全国新能源装机量的不断提升,“源网荷储”一体化势在必行。公司加速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等应用端,并不断注入能源算力竞争力,扩大碳资产管理与绿电绿证交易规模,持续创新业务模式,打造综合能源服务,持续巩固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189,310.19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
1.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97,513.27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18%。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4,369.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899.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87%。
2023年度,公司利润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是:(1)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取得有关股权处置收益和债权清偿收益。(2)报告期内天然气和煤炭等燃料价格同比下降,燃机和燃煤电厂业绩同比显著提升。(3)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加强风电等可再生项目的开发与运营,公司风电收入及利润在报告期内同比大幅提升。(4)在国家绿色低碳金融政策的支持下,公司在调整融资结构和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有所下降,业绩提升。
1、优化资产结构:发力分布式光伏和投资开发储能电站,快速提升可再生能源业务占比。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并网运营总装机容量为3,595.06MW,其中:燃机热电联产1,777.14MW,风电743.9MW,光伏发电668.02MW,垃圾发电149MW,燃煤热电联产257MW。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结算汽量1,289.06万吨,同比减少12.65%;完成结算电量94.60亿kWh,同比减少7.11%;完成垃圾处置量223.26万吨,同比增加8.30%。
公司重点提升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化石能源比重进一步下降。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转让无锡、南京、濮院、北京华润等多个化石能源发电项目股权,转让总规模约800MW。相较于2022年末,公司燃煤燃机装机比例从75%下降至57%。另一方面,2023年10月12日公司公告,以人民币100,440.11万元的对价,收购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583.87MW光伏发电项目,截至2023年末,已并表装机容量325.41MW。同时,2023年下半年,公司正式推出“鑫阳光”户用光伏业务,同时强化原有工商业分布式开发。通过搭建“电商+运营”的数字化平台,实施全标准化的设计、工期和品控管理,以创新的产品模式和金融服务,快速进入分布式光伏市场。截至2023年12月31日,“鑫阳光”业务已并网用户达1,609户,已发货用户达7,203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业务完成开发量为905MW,建设量为428MW,使公司新能源装机占比从2022年末的24.9%提高到2023年末的

在储能业务上,2023年度,公司共完成独立储能备案项目4.5GW/9GWh,完成工商业储能备案项目31MW/62MWh,运行15.5MW/31MWh。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纳入省级电力规划的新型储能项目已超过1GW/2GWh,项目主要分布在江苏、重庆、宁夏和内蒙古等地,预计将在2024年建成并网,并择机进行资产及股权的结构优化,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此外,公司控股持有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装机规模2,400MW,建德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被列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重点实施项目,同时也被列入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9月6日获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年内项目筹备工程已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成为目前华东区域第一大抽水蓄能电站。通过以上举措,公司资产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2、拓展能源应用:丰富C端商业应用场景,打造“光储充”一体化补能业务。
公司以补能业务向能源应用端进行延伸,致力于打造新能源汽车综合能源服务站的开发建设、运营和其他增值服务。在充电业务上,2023年6月29日,公司与华为数字能源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就液冷超充网络建设达成全方位合作。2023年9月13日,协鑫光储超充一体化综合能源站样板点启动,该样板点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配备全液冷超充设备,并融合公司全场景智能光储解决方案。同时,苏州阳澄电竞馆超充站于2023年底开工建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超充站已正式投运。该光储超充示范站总装机容量2,152kW,超充充电桩采用全液冷超充技术,场站共配置47个充电终端,能同时满足47台电动汽车同时充电的需求。后续公司将会有更多超充示范站陆续投入运营。在换电业务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运营换电场站共69个,其中包括53个乘用车站及16个商用车站。公司将聚焦在以矿山、港口、码头的重卡封闭场景、固定线路或区域的开发,以重卡等商用车为主要切入点。
3、 提升核心能力:打通源侧到应用侧的业务链条,提升综合能源服务的盈
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协鑫售电有限公司取得的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新疆协鑫智慧能源获得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在综合能源业务上继续保持快速的增长。市场化交易服务售电量247.84亿kWh,增长24.98%,远超公司结算电量。公司配电项目累计管理容量2,804MVA,新增配
电管理容量693MVA。公司拥有国家“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一级资质,用户侧管理容量超1,427万kVA。参与江苏电力可调辅助服务市场,累计填谷量达14GWh,累计投运储能、分布式能源、微网、碳中和能源站等综合能源项目超45家。公司虚拟电厂可调节负荷达300MW,全年响应负荷占江苏省全省23%以上。公司深入开展碳资产创新业务,碳金融规模超2,500万元,累计绿电绿证交易量超2.5亿kWh。同时公司完成包括协鑫能源中心、常熟北部医院、协鑫广场、希捷国际科技(无锡)在内的4个项目的碳中和认证。算力方面,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州与上海的智算中心相继投运,通过“能源+算力”的融合发展,助力国家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电力高质量发展。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董事会执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实施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以本预案公布前的最新股本总额 1,623,324,614 股扣除回购专户
上已回购股份 8,683,666 股后的股本 1,614,640,9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9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06,781,780.12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实施完毕。
2、报告期内,董事会执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事项,落实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3、报告期内,董事会执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变更了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了《公司章程》,完成了注册地址工商变更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
4、报告期内,董事会执行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事项,落实关于收购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和关于收购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34%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资产交割等相关事项。

三、公司投资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5,738,393股新股。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3.90元的价格向1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863,302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4,999,897.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4,295,181.9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0,704,715.84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1日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2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1号)。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11,349,424.32元。均为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本年度(2023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39,025,817.08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00.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50,375,241.4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合计为2,184,368,605.15元,其中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384,368,605.15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1,922,948.7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00.00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四、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全体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地履行职责,以认真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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