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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5 22:45:45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一次会议。现将监事会2023年的主要工作内容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一)2023年2月24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2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2023年6月6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6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2023年6月1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6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2023年7月6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7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六)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七)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八)2023年11月15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11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九)2023年12月1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12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十)2023年12月25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1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十一)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履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事项承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12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信息披露、募集资金、收购出售资产或股权、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3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正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勤勉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体系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后认为: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完善,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
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4、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法律法规严格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基本按照计划进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
5、收购、出售资产或股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或股权的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定价公平合理,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7、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对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以下简称“《8号指引》”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与《8号指引》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8、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9、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要求整改的情形。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勤勉尽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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