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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江股份:盘江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2 17:41:3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所属二级单位(分公司)和全资、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资产管理、采购业务、资金活动、销售业务、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人力资源、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关联方管理、子公司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安全生产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投资风险、环境保护风险、资产资金管理风险、应收账款风险、关联交易风险、法律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公司内部控制手册》 及其配套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3% 营业收入总额的 1%≤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 3% 1%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1%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重大缺陷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报;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5)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6)其他可能严重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
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损失金额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5000 万元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1000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1000
以上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 万元—5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下受到省级(含省
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万元)受到国家政府部门 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
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 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影响。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重大决策程序违规;
重大缺陷 (3)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 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数量 1 个。
非财务报告 业务 截至报告基 截至报告发
内部控制重 缺陷描述 领域 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 准日是否完 出日是否完
要缺陷 成整改 成整改
2023年9月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公司立即开展隐患排
24 日,公司 查治理,全面排查系统隐患,全员查“三
安全生产 山脚树矿发 生 产 违”反“三违”,认真制定山脚树矿事故 否 是
管理 生一起重大 管理 隐患整改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双全日”
着火事故, 工作,全面强化现场管理,建立完善安全
被安监部门 生产管理体系,严格抓好隐患整改落实。

责令停产整 2024 年 1 月 23 日经盘州市能源局验收通
顿。 过,山脚树矿已于 1 月 24 日取回安全生
产许可证,1 月 25 日开始恢复生产。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数量为 1 个。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制度执行效果不断增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和相关规定建立了有效的内控体系,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4 年度,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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