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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立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1 15:33:28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本委员会对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惠钧先生不再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洪水锦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郭龙华先生、刘琼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洪水锦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会主任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郭龙华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召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3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22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二)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三)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四)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审计计划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计划阶段详细审阅了相关审计资料,就审计范围、审计策略、重要会计问题、审计时间及人员安排等与审计人员进行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按时按质的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会计政策运用、会计估计等事项与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持续、充分的沟通。现场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听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工作的阶段性汇报。
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了书面意见。
由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公司 2022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报错的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监管机构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原则,认真履行了年度审计中的相关职责,并就重大审计问题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配合,确保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高效顺畅进行。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需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保障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洪水锦、郭龙华、刘琼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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