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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时间:2024-04-19 20:09:41

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15:00—2024 年 5 月 15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419 万德股份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为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 1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编制《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结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
情况。

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利润分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279 号审计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65,903,169.60 元,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 103,085,751.43 元。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3.0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8)。
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 10,000 万元人民币(含 10,000 万元)的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主要是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意时点所持有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 10,000 万元人民币(含 10,000 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或下次审议通过该类事项孰早的时间为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审议《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特制定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审议《关于对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审议《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郭随英女士、王满仓先生、马政生先生对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予以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随英)》(公
告编号:2024-013)、《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满仓)》(公告编号:2024-014)、《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政生)》(公告编号:2024-015)。
审议《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4-025)。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五;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九;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
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30-15:00
(三)登记地点: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晴;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 18 号;联系电话:029-88994199;邮政编码:710100。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与会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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