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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洪功)

公告时间:2024-04-15 21:32:13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赵洪功,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赵洪功, 1967 年生,中国农工党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11
年 11 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成都川投空港建设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2012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曾担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8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5 月 16 日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 16 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2023 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及相关文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有效的沟通,提出了专业、合理的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赵洪功 11 2 9 0 0 否
(四)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赵洪功 2 2 0 0 否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3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就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发
表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分工及任命的独立意见”。
(二)就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发
表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关于作废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就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发
表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出售控股子公司江苏亿金 53.84%股权专项事宜的独立意见”。
(四)就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
发表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江苏亿金 53.84%股权转让价格的独立意见”。
(五)就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
发表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江苏亿金 53.84%股权转让价格的独立意见”。
(六)就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
发表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江苏亿金 53.84%股权转让价格的独立意见”。
(七)就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
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八)就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
发表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江苏亿金 53.84%股权转让价格的独立意见”。
(九)就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
发表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亿金 53.84%股权的独立意见”、“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亿金 53.84%股权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及关联对外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四、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2023 年期间,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2023 年,本人参加了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无缺席或委托情况;并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就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
内部控制、会计政策变更、资产减值计提、对外担保、董监高薪酬方案、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内部审计、关联交易、被动关联财务资助、被动关联对外担保、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具体如下:
(一)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人召集并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在公司 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22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进展情况,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内外部人员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 2023 年度日常工作中,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指导、监督内外审单位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转让资产等情况进行审计,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容,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的完善和宣贯工作,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强化了日常检查和指导,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对其 2022 年度工作绩效做出了评价意见,审议了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发挥了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监督作用。审议了公司《关于作废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充分的考察。
(三)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建议,审议了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分工及任命的议案》。
(四)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人运用自身的财务及企业综合管理知识,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设立合资公司、股权转让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审议了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出售控股子公司江苏亿金 53.84%股权专项事宜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江苏亿金 53.84%股权转让价格的议案》《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亿金 53.84%股权的议案》《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亿金 53.84%股权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及关联对外担保的议案》。
五、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财务专业的独立董事,充分发挥财务专业知识和企业规范运作管理经验及证券市场的资源,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务。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各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财务执行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分子公司经营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提出建设性建议,指导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和经营风险的识别和控制、内幕信息管理、规范运作、内部审计、股权转让、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大工作,尤其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及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及经营风险识别和管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提出专业建议和意见;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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