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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11 19:18:37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7次会议,审议18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江苏信托未来 12 个月(2023 年 6月-2024 年 5 月)证券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江苏信托未
来 12 个月(2023 年 6 月-2024 年 5 月)投资信托计划的议
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昊邮新能)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昊仪新能)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4.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5.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3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23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2023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方资
金占用、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独立、有效的监督检查,并发表如下监督意见:
(一)依法运作情况
2023 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2023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
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各项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3 年,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
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事项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行为是严格遵照公司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进行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真实、客观的。
(三)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影响交易公允性的情
形,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2023 年,监事会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担保事项。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2023 年,监事会对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
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经营特点,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2023 年,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
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
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以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对相关事项严格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
(一)忠实勤勉尽责,压实监督责任
持续完善监事会工作和运行机制,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履职能力,提升监督质效
结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工作要求,加强对监督工作相关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有关培训,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全方位提升监事会监督质量和效率。
(三)优化职能管理,完善监督体系
准确把握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新形势,加强与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沟通。适时优化监事会职能,从多维度、多层次、多角度建立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协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高效的监督体系。
以上是监事会 2023 年的主要工作情况和 2024 年工作计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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