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爱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万泽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分红回报规划

公告时间:2024-03-29 19:40:47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的公司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法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 公 司 章 程 》 的 规 定 , 制 订 公 司 未 来 三
年(2024-2026年)分红规划:
第一条 公司应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兼顾业务发展需要和股东
稳定回报,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愿,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并从制度上对股利分配作出安排,以保障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公司分红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
独立董事的意见,确保现金分红形式的合理投资回报。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的具体分红规划:
1、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确保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2、在公司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每股收益大于0.05元的情况下,公司每一年度应当采取现金或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金额,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原则,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如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或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的,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和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
原因、公司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
4、公司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未来 3 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足未来 3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5、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6、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四条 调整分红政策和本规划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议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不得与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第五条 未来分红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对已实施的《未来三年分红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评估,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实施中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并制定新的《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公司董事会应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资金需求、融资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科学地制定年度分配预案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第六条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万泽股份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爱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