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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3-26 18:58:01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7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内外经营和业务发展
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泰森”)及 SFHolding Investment 2023 Limited(以下
简称“SFHI 2023”)在境内外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
的债务融资产品,具体发行以相应监管机构备案、核准、注册结果以及市场情况为准。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本次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基本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在境内外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的债务融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境外美元债券、境内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其他债务融资产品(以下简称“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其中境外发行规模预计为等值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
2、发行主体
顺丰泰森、SFHI 2023 为本次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主体。
3、担保方式
顺丰泰森通过无担保信用发行,SFHI 2023 由公司为其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
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
4、发行币种:人民币、美元或其他流动性强的外币。

5、发行利率: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6、发行方式
在相关监管机构备案、核准、注册登记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多次发行。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8、发行期限及品种
本次拟发行各类债务融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30 年(含 30 年),各债务融资
产品可以为根据适用的监管要求设置为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可设置含权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回购和赎回)及转售条款。具体发行的品种和期限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9、发行对象
本次债务融资产品拟面向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10、上市或流通转让安排
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发行后将在符合监管法规要求的场所办理上市或在规定的市场流通转让。在满足交易流通条件的前提下,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务融资产品交易流通事宜。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必要的监管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发行实施完成之日。
二、关于本次拟发行及已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相关授权事宜
为更好的把握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强化债务管理,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全权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及前期已发行的债务融资产品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发行的具体方案,决定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资金需要及市场情况,在境内外发行总规模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境内与境外的发行规模,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调整发行的债务融资产品品
种、规模、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在监管批复有效期内决定各期限发行金额的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及/或赎回条款、发行配售安排、确定并聘请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利率或确定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细节、偿债保证措施、担保等增信事项、债务融资产品上市与发行等。
2、根据监管机构意见和/或市场条件的变化,与委任的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对发行方案及所有相关发行文件、合同及协议进行谈判、制定、签署及必要的修改和调整,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并代表公司及顺丰泰森、SFHI 2023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产品的申请、注册或备案以及交易流动等所有必要手续。
3、进行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的相关谈判,办理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及前期已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赎回,签署与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及赎回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其他与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及前期已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存续(包括赎回)相关的具体事宜。
5、上述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若公司于
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必要的监管批复,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发行实施完成之日。
三、发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上述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发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注册、备案结果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产品的核准/注册/备案及相关发行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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