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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集团:尖峰集团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11-12 15:35:2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1 月 21 日,下午 14:00;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 88 号尖峰大厦三楼会议室。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进行以下议程:
1、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 《独立董事制度》
六、大会发言;
七、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八、表决:
1、填写表决票;
2、投票、计票(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3、由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大会结束
会议材料 1: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作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请予审议。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公司法》,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 2025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取消公司监事会同时免去非职工代表监事石富先生、陈蕾女士、苏达斌先生的监事职务,《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废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
cn/)披露了《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修订)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临 2025-056),《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上述公告中的《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10 月 29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和第
十一届监事会第 8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本议案须获得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会议材料 2: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作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
cn/)披露了《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 年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独立董事制度》(2025 年修订)。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10 月 29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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