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同兴科技_监管函
公告时间:2025-09-05 09:49:45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朱宁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 148 号
朱宁:
你作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副董
事长,你的配偶潘苇苇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集中竞价买入公司股
票 5100 股,成交金额为 100725 元;于 8 月 20 日集中竞价卖出
公司股票 5100 股,成交金额为 101847 元。前述交易的买入、卖出时间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短线交易。你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3.4.1 条、第 3.4.11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规范本人及近亲属的证券交易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5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