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9 17:48:5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诺威”、“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一诺威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半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
文件。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防范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
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本
督导期内,一诺威有效执行了规则
制度。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
户对账单,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情况;每半年度前往公司现场核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督导期内,
一诺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
关规定。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公司
规范运作;本持续督导内,一诺威
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5、现场检查情况 保荐机构开展了一诺威2025年半年
度现场核查。
2025 年半年度,保荐机构发表 3 次
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
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风险排查的专项报告》《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
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
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
见》。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对外投资 无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无 不适用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
施
1、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欺诈发行回购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8、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发生违规行为自愿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事项 说明
1、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无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 无
质押冻结情况
3、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无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在1去
李海宁 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