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8 18:58:33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5-48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7 人。
2、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556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479,538,185 股的 1.16%。
3、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556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2.79 元/股;预留授予价格为 3.09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9 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5、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96.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47,455.7935 万股的 2.7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24.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3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6.73%;预留 172.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3.27%。
6、限售期: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
票及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若预留部分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4,800 万元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
报告披露前授予)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4,800 万元
票(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5,800 万元
披露后授予)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绩效评价结果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向董事长谭文钊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表决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5 日。监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向董事长谭文钊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 48 人的
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对外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总经理兼董事林登灿先生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其他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5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向总经理兼董事林登灿先生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向林登灿先生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已经公司股东大
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5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 556 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律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了 法 律 意 见 书 。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
本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