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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8-04 17:49:36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股票代码:30105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沈顺华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朱国英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浙江华英汇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宸欣大厦 2 幢 1016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德清汇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宸欣大厦 2 幢 1016 室(二层)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777 号
权益变动性质:因持股比例被动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增持、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 54.9999%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汇隆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 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作如下释义:
沈顺华、朱国英、浙江华英汇控股有限公司、德清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汇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汇隆新材、上市公
指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华英汇 指 浙江华英汇控股有限公司
汇隆合伙 指 德清汇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的汇隆合伙因自身资金需求
而减持公司股份。此外,因上市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和回购注销、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等原因
综合导致持股数量变化以及持股比例变化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沈顺华
姓名 沈顺华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777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朱国英
姓名 朱国英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777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华英汇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华英汇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宸欣大厦 2 幢 1016 室
法定代表人 胡杏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1MA2B53E64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实业项目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一般经
济信息咨询(以上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
经营范围 经营项目外),财务信息咨询(除代理记账),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8 年 8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2、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沈顺华 2,000 40
2 朱国英 1,500 30
3 朱嘉豪 1,500 30
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任职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胡杏娥 女 中国 浙江杭州 否 执行董事
朱国英 女 中国 浙江杭州 否 监事
朱嘉豪 男 中国 浙江杭州 否 经理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汇隆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德清汇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宸欣大厦 2 幢 1016 室(二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沈顺华
出资额 8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1097919194L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
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4 年 4 月 22 日至无固定期限
2、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任职
者地区的居留权
沈顺华 男 中国 浙江杭州 否 执行事务合
伙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沈顺华先生、朱国英女士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先生与朱国英女士为夫妻关系。华英汇系沈顺华先生、朱国英女士及其子朱嘉豪先生设立的公司,汇隆合伙系沈顺华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华英汇和汇隆合伙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先生、朱国英女士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的汇隆合伙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此外,因上市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和回购注销、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等原因综合导致持股数量变化以及持股比例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4,333,100 股,持股比例减少至 54.99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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