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鹏智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22:31:14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51Z003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10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251Z0031 号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鹏智能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泰鹏智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泰鹏智能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编
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泰鹏智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泰鹏智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
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
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
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泰鹏智能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泰鹏智能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泰鹏智能公司容诚专字[2025]251Z0031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王英航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仕洪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守燕
2025 年 4 月 27 日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规定,将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264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8.8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0,56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889.1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3]251Z0017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
量 180.00 万股,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563.61 万元,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8 日。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3]251Z002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
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1,534.45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534.45 万元;
(2)2024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779.38 万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485.24 万元,累计获得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71.06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4,038.61 万元,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
行 376720100100175152 323.3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
城市支行 93700501016476889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支行 219549740738 933.7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
行 379899991013000150391 2,781.57
合 计 4,038.61
注:公司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肥城市支
行(账号:937005010164768899)账户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对该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 年 11 月 27 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
行泰安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泰安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肥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肥城支行”)和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肥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9899991013000150391)、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6720100100175152)、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37005010164768899)、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19549740738)。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6,485.24 万元。公司募投项目“高端户外智能家居研发中心项目”受国内外经济、大环境等宏观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放缓了该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截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该项目投资进展较慢。未来公司将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变化,采取重新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变更项目建设期等方式,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1,534.45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78.55 万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置换完毕。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