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20:42:31
证券代码:873679 证券简称:前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
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目标
1. 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
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以及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2. 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
正常有序运行。
3. 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
4. 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
误、违规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5.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
彻实施。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目标
1. 合规性原则。企业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其经营活动,不
能进行违法经营,更不能借助内部控制来从事非法活动。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的各种
业务和事项。
3.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
险领域。
4.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
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5.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
平等相适应,并随着经营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6.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
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基本框架评价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的全资子公司 Mainland Suppliers Limited,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从这五个要素进行全面评价,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如下:
1. 内部环境
(1) 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规范运作。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结合有关规定设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依法独立规范运作。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生产部、技术部、品管部、配供部、销售部、安环部、企管部、财务部、证券部、审计部。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2) 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建设,制定和实施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与机制,包括员工聘用、培训、离职相关;员工薪酬确定、调整、晋升相关;公司持续优化人力资源发展布局,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从而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 企业文化
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关注人才培养,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化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公司通过建立健康、良好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增强企业凝聚力,为公司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企业文化环境。
(4) 社会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履行相关社会责任,将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过程的各
个环节。公司通过质量、环境与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水平,从环境保护与节能降耗的管理理念出发,制订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2. 风险评估
公司制定了合理的控制目标,以识别和应对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及自身经营特点等因素,确定了风险事项识别环节并将风险评估及反馈控制嵌入到相关部门职责范围,有效地形成了一套风险识别、判断、反馈、决策和控制机制。
3. 控制活动
公司已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并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公司已制定内部审批权限及流转程序,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公司已严格按照《会计法》、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进行确认计量、编制财务报表,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会计机构设置完整,会计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会计从业资格的要求配置,并且机构、人员符合相关独立性要求。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已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舆情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明确了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
5. 内部监督
公司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审计部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如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将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如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将提出建设性意见,并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本次评价工作依据的是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
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
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
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如下: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认定标准:
(1) 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重要程度 一般 重要 重大
错报<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总额的 1%≤错报<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销售收入总额 5%
总额 1% 总额 5%
错报<净利润的
净利润潜在错报 净利润的 2%≤错报<净利润的 5% 错报≥净利润的 5%
2%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2%≤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5%
的 2% 5%
错报<所有者权 所有者权益总额 2%≤错报<所有者权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5%
益总额的 2% 益总额的 5%
(2) 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
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更正已发表的财务报表;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
报告中虽不构成重大错报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1) 定量标准:
缺陷分类 认定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 1000 万元及以上
重要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1000 万元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500 万元
(2) 定性标准:
缺陷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