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尔: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20:05:28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和《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认真履行职责,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4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周逢满先生、张俊先生、丁佳磊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周逢满先生、张俊先生 为独立董事,周逢满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各 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工作沟通事项和审议议案 32项。具体情况如下表: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第六届董事会 (一)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事前)
2024年1月17日 审计委员会第 (二) 会议议案:
二次会议 1、关于<2023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审计委员会第 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事项及问题沟通(事中)
三次会议
(一)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事后)
(二)会议议案: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第六届董事会 案》
2024年4月28日 审计委员会第 2、《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次会议 3、《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关于2024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10、《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12、《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议案》
13、《关于续聘2024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关于拟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5、《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6、《关于确认普华永道的工程建设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 会议议案:
2024年5月9日 审计委员会第 1、《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五次会议
会议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2024年8月26日 审计委员会第 项报告>的议案》
六次会议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 会议议案:
2024年10月14日 审计委员会第 1、《关于工程建设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七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 会议议案:
2024年10月29日 审计委员会第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八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 (一)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事前)
2024年12月27日 审计委员会第 (二)会议议案:
九次会议 1、关于<202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 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聘用的外
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期间,立信严格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
审计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监督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建议。针对公司内部审计人员长期配备不足的问题,审计委员会重申了组织建设完善的重要性和必须性,已督促管理层积极填补、招聘专业审计人员、加强内部审计力量、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积极完善公司内控组织建设。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协调,确保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主要财务数据,认为公司相关定期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因工程建设事项,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充分,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意见恰当。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控方面存在的4个非财务报告重要控制缺陷并列出整改计划,同时立信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事后,审计委员会积极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全面核查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经营风险、内部控制活动,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并督促公司落实整改措施并补充履行工程项目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以消除影响。目前,公司已完善工程项目相关的招投标流程、施工相关制度、独立执行能力以及采购流程规范,但是补充审议工程项
目关联交易的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整体而言,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规范有效。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职,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