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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明志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1:00:27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2024 年度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SGP
中国. 江苏.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 (510)68798988 Tel: 86 (510)68798988
传真:86 (510)68567788 Fax: 86 (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W[2025]E1279号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志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明志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明志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明志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明志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894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7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7.65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43,090,500.00 元,该股款已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其承销费
38,426,214.62 元(不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504,664,285.38 元于 2021 年 5 月 7 日
划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43,090,500.00 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53,725,344.5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89,365,155.48 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770,000.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458,595,155.4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苏公 W[2021]B04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52,227,486.98 元,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一、主承销商汇入募集资金净额 489,365,155.48
减:1、置换募投金额 12,138,772.00
2、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37,961,033.93
3、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4,144,891.66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 金额
5、补充流动资金 95,169,464.24
加:1、以前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21,265,986.82
2、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004,034.34
3、本期理财产品收益 8,745,193.35
4、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61,278.82
二、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 52,227,486.98
三、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 52,227,486.98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同里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款专用。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储 期末余额
形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 512905720310505 — 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同里支行 32250199764700000426 活期 52,227,486.9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75010122001471446 — 已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开发区支行 10545801040029012 — 已销户
合计 —— —— 52,227,486.98
注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账号:512905720310505)系“明志科技股份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轻合金零部件生产线”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该项目已于 2024 年 6 月结项,该账户已于 2024 年
12 月完成销户,剩余金额 76,248,814.25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号:75010122001471446)系“明志科技股份公司研
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该项目已于 2024 年 6 月结项,该账户已于 2024 年 12 月完成销
户,剩余金额 18,920,649.99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开发区支行(账号:10545801040029012)系“明志科技
股份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该账户已于 2024 年 12 月完成销户。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 年度,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414.49 万元,具
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13.8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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