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芝生物: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21:36:24
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9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芳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董事寿淼钧、罗春华、梅乐和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 报 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 2024 年度董事
会工作情况编写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4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毛磊)》(公告编号:2025-013)、《独立 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罗春华)》(公告编号:2025-014)、《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梅乐和)》(公告编号:2025-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 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 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毛磊先生、梅乐和先生、罗春华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专
项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 告》(公告编号:2025-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财务部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169 号),编制了《2024 年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 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 告编号:2025-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 告编号:2025-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5-021)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新 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172 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新 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171 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 022)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170 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具体相关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2025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授信期限为一年,综合授信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 汇票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各银行授信额度 可循环使用。
现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授信 4000 万元,用
于资金周转、承兑等,其中 3000 万元为经营周转类额度,1000 万元为低信用 风险额度,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同意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 2000 万元, 用于资金周转、承兑等,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同意向恒丰银行申请授 信 2000 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承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