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数源: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23:54:44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会会专[2025]第0371号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源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数源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数源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数源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数源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简称过
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数源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数源科技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5年4月17日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835.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8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8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70.00万元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账户(账号为:20000018570500014576617)人民币7,575.45万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光大银行杭州高新支行账户(账号为:76930188000106353)人民币19,234.55万元。另扣减验资费、律师费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7.8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12.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6]4861号)。
2、2020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4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5,075,07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6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132.08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账户(账号为:20000018570500037465914)人民币48,867.92万元。另扣减
验资费、律师费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4.81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723.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780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5,823.97 万元(含银行手续费 1.46 万元),其中:2024 年使用金额 451.67 万
元,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5,372.30 万元(含银行手续费 1.46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 2016年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已经将剩余募集资金 137,868,014.32 元(含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 28,986,072.01 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利息 29,393.96 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
2、2020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4,065.18 万元(含银行手续费 0.41 万元),其中:2024 年使用金额 805.33 万
元(含银行手续费 0.10 万元),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43,259.85 万元(含银行手续费 0.31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0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诚园置业自持部分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611.03 万元(含利息 121.75 万元)用于控股子公司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58.40 万元,结
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4,405.3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12月29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12月28日,本公司连同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签订了2020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5月18日,本公司变更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于2021年6月18日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 2016年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已经完成相关募集资金 5 个专户注销手续,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0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配
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诚园置业自持部分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 489.28 万元加利息共计 611.03 万元用于控股子公司杭州诚园置业
有限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经完成相关募集资金 1 个专户注销手
续,公司与该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
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经注销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存续募集资
金专户 2 个,募集资金存储及账户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18570500014576 募集资金专户 0.00 2024 年 11 月
司杭州中山支行 617 7 日销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76930188000106353 募集资金专户 0.00 2024 年 11 月
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7 日销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18570500037465 募集资金专户 7,929,232.28 存续
司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