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18 19:19:4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德福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2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7,530,21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89,084.61 万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440.75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8 月 10 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永证验字(2023)第 21001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66,676.36 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 11,704.7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1,652.97 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51.82 万元。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76,440.75
加:尚未支付和置换的发行费用(注) 2,584.06
募集资金利息及现金管理利息收入 1,942.72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5,125.40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1,147.49
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1,436.57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31,550.96
银行手续费支出 2.32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1,704.79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11,652.97
现金管理专户余额 51.82
注: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179,024.81 万元,其中尚未支付和置换的发行
费用共计 2,584.0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440.75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该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8 月 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德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富新能源”)与
保荐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琥
珀新材料”),与保荐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
德福科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 8115701012700291810 3,143.67
德福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长虹西 200757130554 866.46
路支行
德福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营业 792900087910809 4.64
部
德福科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 506010100100366666 762.31
德富新能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 8115701012000293283 0.48
琥珀新材料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 506010100100213365 6,875.41
合计 11,652.97
三、2024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 1: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
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5,125.40 万元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 1,147.49 万元,共计 36,272.89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永证专字(2023)第 310453 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78,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
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金额 51.82 万
元,现金管理账户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余额
德福科技 九江农商银行莲花支行 协定存款 协定存款 35.95
德福科技 上饶银行九江分行 协定存款 协定存款 15.87
合计 51.82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发募投项目“28,000 吨/年高档电解铜箔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5 万吨高档铜箔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