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曹绮)
公告时间:2025-04-17 17:33:36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曹绮)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曹绮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生,民建会员,法学硕士。历任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新城控股赛福基金风控负责人、投资委员会委员。现任太仓鑫荣晟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太仓鑫瑧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太仓鑫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鑫禄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瑧晋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苏州星睿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美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10月24日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内,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履职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4年度任职期内,本 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大会会议
情况
独立董事 通讯方
姓名 任职 报告期召 应出席 式参加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状态 开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席董事 事会 两次未亲 大会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自出席 次数
曹绮 现任 1 1 0 0 0 否 0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因此,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
1、本人自2024年10月24日起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内,未涉及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事前审核的议题。
2、独立董事专门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 际情况,公司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机制等 事项。任职期间内,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议题。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提高公司 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水平、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 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内本人忠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 于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情况介绍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进行认真审核,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各项情况,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努力使公司各项决策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参加视频会议、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2月31日,本人在现场工作时间为3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职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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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内未涉及。
3、聘用或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内未涉及。
4、提名董事、聘任事项
任职期内未涉及。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任职期内未涉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优化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积极学习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参与相关培训,深化对各项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强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曹绮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