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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同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31 20:12:24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3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谷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雷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1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对 2024 年度的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并形成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董事会运行及公司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贺勇先生、袁铁锤先生、张雷先生、李落星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如下公告:
1、《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贺勇》;
2、《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铁锤》;
3、《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雷》;
4、《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落星》。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对在任的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吴晓春先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 2024 年公司运营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等法规及准则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的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在统筹考虑战略发展目标及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了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报表数据,编制了《2024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总结了公司 2024 年度整体财务情况,对整体财务状况进行了分析,并对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进行了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综合考虑市场及行业发展状况下,根据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编制了《2025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强对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管理,公司对 2025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张冶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授信开证、资金业务、贸易融资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 1 年,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贷款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以公司拥有的、产权清晰、合法的财产作为自身综合授信融资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4 年度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天职业字[2025]825-3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由此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时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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